2問題 在種子市場中,國有種子公司以及農業科研院所、農業院校和農技推廣部門,依靠在農民心中良好的形象,發揮優勢,曾經在種子市場上。然而,隨著大量集體、個體公司的介入以及外資公司的大舉“入侵”,種子市場競爭日趨激烈,種子市場經營秩序出現混亂狀況。假冒偽劣的種子嚴重損害了廣大農民的利益,惡化了干群關系,影響了農業生產和社會穩定。 2.1經營資質不清 一是許可證的法人沒有隨著法人變化而變更; 二是種子許可證未年審或者不能年審,已失效卻繼續使用; 三是一些種子企業初次申請領證是合股、集資、借資等形式取得銀行資質證明,領得的許可證因市場的變化,股金、集資、借資資本已撤走,公司已成為“空殼”; 四是借用、租用許可證給他人使用,對他人的種子生產質量不聞不問。 2.2無證生產種子 2.2.1主要農作物種子 一是超出種子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,擅自到異地生產種子又不到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; 二是無種子生產許可證,違法生產種子; 三是小面積制種,而大多數種子違法到他人基地收購而來。 2.2.2非主要農作物種子 一是無種苗生產許可證生產水果苗木種苗; 二是無種苗生產許可證或者產后辦證生產組培苗和扦插苗 三是無證生產蔬菜種子和食用菌菌種。 2.3種子標簽、包裝袋不規范 一是擅自更改種子生產日期,將上年陳種改為當年新種; 二是將市場不的品種改成品種; 三是種子標簽無種子使用說明和法定信息;四是種子包裝袋透明面太少,不便于種子購買者和種子管理人員觀看種子外觀質量。 2.4種子經營人員素質低下 一是種子經營人員農業科學基礎知識、種子使用技術貧乏,不能正常開展咨詢服務。二是法制觀念淡薄,進種隨意性大,不過問種子來源和質量,網點與網點之間隨意串換種子,用A公司的種子銷售發票銷售B公司種子。三是對抗檢查銷售未審定品種種子或者其他違規種子,采取隱蔽銷售或者開一本發票,甚至不開發票,逃避檢查。四是隨意代理多家種子企業的種子,不按規定變更營業執照和到農業部門備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