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適用范圍
本標準用于測定除石膏性土壤和有機土(含有機質20%以上的土壤)以外的各類土壤的水分含量。
2 測定原理
土壤樣品在105?℃烘至恒重時的失重,即為土壤樣品所含水分的質量。
3 儀器、設備
3.1 土鉆;
3.2 土壤篩:孔徑1mm;
3.3 鋁盒:小型的直徑約40mm,高約20mm;
大型的直徑約55mm,高約28mm;
3.4 分析天平:感量為0.001g和0.01g;
3.5 小型電熱恒溫烘箱;
3.6 干燥器:內盛變色硅膠或無水氯化鈣。
4 試樣的選取和制備
4.1 風干土樣:選取有代表性的風干土壤樣品,壓碎,通過1mm篩,混合均勻后備用。
4.2新鮮土樣:在田間用土鉆取有代表性的新鮮土樣,刮去土鉆中的上部浮土,將土鉆中部所需深度處的土壤約20g,捏碎后迅速裝入已知準確質量的大型鋁盒內,蓋緊,裝入木箱或其他容器,帶回室內,將鋁盒外表擦拭干凈,立即稱重,盡早測定水分。
5 測定步驟
5.1 風干土樣水分的測定
取小型鋁盒在105℃恒溫箱中烘烤約2h,移入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,稱重,準確至0.001g。用角勺將風干土樣拌勻,舀取約5g,均勻地平鋪在鋁盒中,蓋好,稱重,準確至0.001g。將鋁盒蓋揭開,放在盒底下,置于已預熱至105?℃的烘箱中烘烤6h。取出,蓋好,移入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(約需20min),立即稱重。風干土樣水分的測定應做兩份平行測定。
5.2 新鮮土樣水分的測定
將盛有新鮮土樣的大型鋁盒在分析天平上稱重,準確至0.01g。揭開盒蓋,放在盒底下,置于已預熱至105?℃的烘烤箱中烘烤12h。取出,蓋好,在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(約需30min),立即稱重。新鮮土樣水分的測定應做三份平行測定。
注:烘烤規定時間后一次稱重,即達“恒重”。
6 測定結果的計算
6.1 計算公式
水分(分析基),%=〔(m1-m2)/(m1-m0)〕?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水分(干基),%=〔(m1-m2)/(m2-m0)〕?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2)
式中:m0── 烘干空鋁盒質量,g;
m1── 烘干前鋁盒及土樣質量,g;
m2── 烘干后鋁盒及土樣質量,g。
6.2 平行測定的結果用算術平均值表示,保留小數后一位。
6.3平行測定結果的相差,水分小于5%的風干土樣不得超過0.2%,水分為5~25%的潮濕土樣不得超過0.3%,水分大于15%的大粒(粒徑約10mm)粘重潮濕土樣不得超過0.7%(相當于相對相差不大于5%)。
快速土壤水分測定儀詳見:http://www.*7.net/xtread.asp?id=2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