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性農業保險在農業災后恢復生產中發揮了重要作用。浙江省政府日前決定,全面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,力爭幫助大戶以及部分散戶旱澇保收。
2006年以來,浙江省成功實施了為期三年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,范圍已擴大到全省有農業生產的83個縣(市、區)。參加保險的農戶遭災后可以得到農業生產成本至少50%的賠付,較好地避免了“多年致富、一災致貧”的情況出現。
浙江省政府指出,從現在起要以保大災、保大戶、保主要品種為重點,逐步擴大參保品種、參保對象和保險責任范圍,不斷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。穩步擴大責任范圍,將保險責任擴大到包括熱帶風暴級以上熱帶氣旋、暴雨、洪水、凍害、常見病蟲害、大規模疫病等主要大災。
同時,將政策性農業保險參保對象從大戶擴大到以大戶為主,兼顧部分散戶,讓更多種養戶得到實惠。將政策性能繁母豬、奶牛、油菜、公益林保險的參保對象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農戶;擴大政策性水稻、大棚蔬菜、露地西瓜、柑橘樹、生豬、雞、鴨、鵝、淡水魚等保險品種的大戶參保面。
浙江省政府表示,鼓勵農業、農村經濟合作組織、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有效控制風險和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前提下,組織規模以下種養戶參保。